伊马替尼是一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,经十年临床经验证实,总体耐受性良好;绝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-中度,支持治疗即可缓解;不良反应多在治疗前两年出现,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新的不良事件发生少见;严重不良反应可减量或暂停治疗,缓解后应恢复用药;不合理的药物减量或中断治疗会导致疾病进展。建议各位患者在使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过程中若出现不良反应,应及时联系诊治医生,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合理的药物剂量调整。
一、血液学不良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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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现3-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(ANC<1×109/L): 停药,至ANC≥1.5×109/L恢复至原用药剂量400mg;如再次发生ANC<1×109/L,停药,至ANC≥1.5×109/L恢复用药时减量至300mg。(期间可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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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现3-4级血小板减少(血小板<50×109/L): 停药,至血小板≥75×109/L,恢复至原用药剂量400mg;如再次发生血小板<50×109/L,停药,至血小板≥75×109/L恢复用药时减量至300m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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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速期/急变期(伊马替尼600mg/日),患者可能由于疾病本身引起血细胞减少。如果全血细胞减少与疾病无关,伊马替尼减量至400mg/d;如果全血细胞减少持续两周,伊马替尼进一步减量至300mg/d;血细胞减少持续四周,停用伊马替尼;至ANC>1×109/L且血小板>20×109/L,然后恢复伊马替尼300mg/d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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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4级贫血:可以补充悬浮红细胞,不建议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。
二 、非血液学不良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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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:采取相应具体治疗措施,如对具体治疗措施无反应按4级不良反应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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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:停药至恢复至1级或更好,随后考虑恢复用药,原剂量减量25%-33%(不低于300mg),可以考虑转为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者临床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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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肿和体液潴留:使用利尿剂,支持治疗。严重水肿,暂停伊马替尼并使用利尿剂;水肿改善后重新使用伊马替尼,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减少伊马替尼剂量,甚至中断使用。(建议行超声心动图测左室射血分数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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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泻:支持治疗,可使用止泻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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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心和呕吐:加大每日进食量可避免恶心呕吐;分两次并且在进食中服用并服用一大杯水可减轻恶心呕吐;若持续恶心使用抗恶心的药物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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肌肉痛性痉挛:常发于手、脚、小腿腓肠肌和大腿;给予补充钙离子、奎宁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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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疹:约30%-40%的患者出现皮疹,但多数呈轻度且具有自限性;可通过服用抗组胺药或局部涂抹甾类药物来处理。若出现3/4级表皮脱落样皮疹,停用伊马替尼,可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,症状消失后恢复伊马替尼治疗时需减少剂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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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功能不全:≥2级肝功不全需暂停伊马替尼,停用其他肝毒性药物(包括对乙酰氨基酚) ,至不良反应≤1级,恢复用药时减量25%-33%(不低于300mg),可考虑转为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参加临床试验。3-4级肝功不全考虑转为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参加临床试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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肾功能不全:伊马替尼及其代谢产物主要在肝脏代谢,口服7天内,约68%经粪便排泄,13%经尿液排出,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伊马替尼治疗机体总体清除率多不受影响(但目前尚没有在肾功能减退患者中对伊马替尼进行研究,既往的研究排除了血清肌酐超过正常范围上限2倍的患者)。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。
三 、影响伊马替尼血浆浓度的药物
阿瑞吡坦 、克拉仙霉素、红霉素琥珀酸酯、依曲康唑、酮康唑可升高伊马替尼血浆浓度。
利福平、苯妥英、卡马西平、奥卡西平、磷苯妥英、苯巴比妥、去氧苯比妥可降低伊马替尼血浆浓度。
四、伊马替尼影响以下药物的血浆浓度
伊马替尼可增加匹莫齐特、辛伐他汀血浆浓度,可增加华法令利用度,抑制环孢霉素A血浆浓度。
因此我们在有合并用药时应注意药物间相互作用。